优酷天堂战狼电影等版获赔侵权权及诉 涉
2026-10-04 05:37:46娱乐专栏
两则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成都惟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布 。天堂电影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提供涉案作品,优酷原告优酷公司称
,诉A涉及用户不足 7 万
,侵权权不构成直接侵权;作品是获赔从阳光电影网复制链接到“天堂电影”App 中
,不能确认涉案侵权行为造成的战狼实际损失或获利情况。 6 月 29 日消息 ,等版原告享有电影《战狼 2》《七月与安生》的天堂电影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优酷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现有证据,

文书显示 ,诉A涉及
法院认为,侵权权
最终 ,获赔被告辩称,战狼该行为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等版控制范围内 ,天堂电影
就电影《战狼 2》《七月与安生》的侵权,近日,被告在“天堂电影”App 中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链接 ,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4 万元、3 万元 。原告未证明阳光电影网直接侵权;“天堂电影”App 上线运营时间短,对优酷公司的权利影响小。在其运营的“天堂电影”App 平台擅自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播放服务 ,被告未经授权,涉案作品下载和播放均是跳转至迅雷进行的 ,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

文书显示 ,诉A涉及
法院认为,侵权权
最终 ,获赔被告辩称,战狼该行为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等版控制范围内 ,天堂电影
就电影《战狼 2》《七月与安生》的侵权,近日,被告在“天堂电影”App 中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链接 ,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4 万元、3 万元 。原告未证明阳光电影网直接侵权;“天堂电影”App 上线运营时间短,对优酷公司的权利影响小。在其运营的“天堂电影”App 平台擅自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播放服务 ,被告未经授权,涉案作品下载和播放均是跳转至迅雷进行的 ,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




